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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生的行為中,有一種行為,其重要性或價值能與「思惟」相匹敵,或甚至超過思惟的,那就是運動。運動是心與身、腦與肢體間密切的融洽與協調,呈現出來的力和美。它不但呈現肢體的舒放、伸展、矯健與力感,也透過身體的造形美與韻律感表達腦力的卓越。易云:「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。」正是運動的最佳寫照。
運動的價值,自古受到重視。我國古代的教育項目有所謂「六藝」,包括「禮、樂、射、御、書、數」。其中「射」與「御」都是體育項目,也是很好的運動。希臘哲學家所著「共和國」中,國民所受的教育只有兩項~~音樂及運動。原來「足球場上培養民主政治」並不是英國人發明的。
人在運動時血液循環加速、呼吸量增高、肢體伸展、精神集中、意志高昂、腦力激盪,是人體與精神一起動員的狀態。也是人的能力發揮到極致的狀態。人若常常運動,就會不斷激盪智能與體能的潛力,不斷超越自我。
運動狀態中的人,也是人的形態最美的剎那。所以古今雕塑、繪畫,常以運動員拚力使力的姿勢為題材,而成為不朽之作。人用力打出一個球或伸出臂膀時,其動感、其激昂,使人融入天地的萬千氣象中,而與宇宙化為一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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運動實在是一個人除了思惟之外,所能做的最善良、最美麗、最有益的事情。
而今日的世上竟有許多人長年不做運動。他們有時間吃飯、酬酢、打麻將、聊天、炒股票、打官腔、競選議員,卻無時間運動。只因他們認為運動既不能賺錢,也無益於升官。笛卡兒認為人若不思惟就等於不存在。其實人若不運動,亦怎能算是存在?